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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4-20 18:07:29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相关资料图)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

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01,517,618.40元。不送红

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3,776,835,195.20

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整原则一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7,588,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 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

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20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如因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

  咨询联系人:吴继业;咨询电话:0516-87661012;传真电话:0516-8766101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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