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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培训收费等,广东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来源:金羊网     时间:2023-05-19 19:23:56

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资料图片)

5 月 18 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通知,宣布开展校外培训 " 平安消费 " 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 " 退费难 "" 卷钱跑路 " 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专项行动时间为 2023 年 5-6 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培训领域平安消费的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各类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各种名义实际开展了中小学生艺术、体育、科技以及其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司、机构、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确保实现全覆盖。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 7 大重点任务。包括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规范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严防校外培训财务风险;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通知强调,各地要针对所有招收学员的缴费清单和转账凭证,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的个人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收取培训费用问题。

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超过 5000 元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清晰界定举办者与民办培训机构的边界,不得将校外培训机构与机构举办者混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的费用属于机构的负债,严禁将其视作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的利润和资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 " 两个全面纳入 " 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有效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网站等四张清单,针对 " 一对一 "" 住家教师 "" 高端家政 " 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开展专题治理;

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要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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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新华社资料图

责编 | 陈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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