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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德群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兴市监处罚〔2023〕1670号
来源:新报观察     时间:2023-08-05 18:03:31


【资料图】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德群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67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德群商贸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BPDUEW3B工商注册号110115033698224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余**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2日从北京锦顺硕达商贸有限公司以37元/箱的价格购进了1箱(12瓶)怡泉柠檬味苏打水(净含量:400ml,生产日期:2022.7.14,保质期:9个月),于2022年11月5日从北京鑫海盛鸿科贸有限公司以0.5元/袋的价格购进了50袋安琪高活性干酵母(净含量:5g,生产日期:2022年3月9号,保质期:12个月)。之后怡泉柠檬味苏打水以4元/瓶、安琪高活性干酵母以1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至2023年4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剩余超过保质期的1瓶怡泉柠檬味苏打水、1袋安琪高活性干酵母尚未售出。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可以查实的情况: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怡泉柠檬味苏打水4瓶、安琪高活性干酵母1袋,因此货值金额共计22元,违法所得共计17元。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元;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7-31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0-31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8-05 14:36:55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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